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工委、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2023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涵养清廉育人之气、弘扬清廉守正之风,营造廉洁、安全、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纪律教育,营造廉洁氛围
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做到廉洁奉公、守好廉洁关口。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开展专题纪律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做到警示教育全覆盖,确保纪律教育传导到位,自律意识落实到位。
二、守住纪律底线,树立风正新风
双节期间,各基层党组织要采取多种方式重申廉洁过节的纪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自觉性,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常怀敬畏之心、绷紧纪律之弦,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格做到:
1.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任何形式的宴请,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
2.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3.严禁奢侈浪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以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严禁违规收送用公款购买的月饼、烟酒等节礼;
5.严禁利用现代物流快递、电子商务等隐蔽手段收送电子礼品、预付卡、微信红包等;
6.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7.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8.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9.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10.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强监督问责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和校特约监督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协同联动监督,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畅通监督渠道,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紧抓不放、坚决查处,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不良影响并调查属实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举报监督电话:88510052
举报监督邮箱:jcc@oa.czu.cn
附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首批通报5起典型案例https://www.ccdi.gov.cn/toutiaon/202309/t20230922_295576.html
纪委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