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评价改革涉及政策性文件等清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法函【2021】2号)要求,经研究,现就我校开展教育评价改革涉及政策性文件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重点
清理范围:本部门、学院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政策性文件(含校级和部门发文)、规章制度,以及考核、评估、评审、评优、监测、奖惩等涉及教育评价的文件、方案、办法等。
清理重点:是否存在列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负面清单》(见附件1)的规定,以及是否存在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见附件2)主要原则、具体规定相抵触、相冲突的规定。
二、清理要求
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部门联合制定或者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各部门、学院要逐项研究,落实清理要求,提出清理意见、责任人和时间表。
三、清理整改时间
4月15日前,完成清理工作。将教育评价改革涉及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汇总(见附件3)纸质稿及电子稿报送发展规划办公室。
5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废止主要内容与教育评价改革要求不一致的文件,整改部分内容与教育评价改革要求不一致的文件。
联系人:邱文汇,电话:88510123 ,邮箱:qiuwh@czu.cn。
发展规划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
附件1.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负面清单.docx
附件2.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docx
附件3.教育评价改革涉及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汇总.docx